因工作需要,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非教学岗位人员,共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9月30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合同制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诸暨市相关人才待遇(以诸暨市相关政策为准)。 02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31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组织人事部--人才招聘系统(或https://zp.zjyc.edu.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根据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时间:3月17日-4月4日,应聘者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告知报考人员。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低入围成绩出现同分的均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预告:4月上旬 请关注暨阳学院官网"通知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非教学岗位人员应聘申请表》(系统下载),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如原件丢失的,应聘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 测评要素:岗位认知、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岗位面试还包括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面试成绩评定的考量要素。 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学院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相加计算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以学院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学院合同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03 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招聘单位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zjyc.edu.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要求和相关安排。 4.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5-87761238(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纪检室) 5.本次招聘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负责解释。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0575-87760023(冯老师)。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浦阳路77号(邮编3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