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招聘岗位:平安办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平安建设材料的撰写、会务组织及承办部门项目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中共党员或具有2年以上政法、综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 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4.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5.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6.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6月1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从“好心平安茂名”公众号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发送至mmswzfw2910131@maoming.gov.cn邮箱,邮件主题需备注“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时,请一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电子版彩色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格式为JPG)。
③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扫描件。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24时,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写作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测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好心平安茂名”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发现拟聘用人选存在不符合聘用要求或放弃聘用的问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后,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第三方机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1个月。工作表现良好的可长期签约。
四、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四)本公告由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