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专职指导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担当意识、保密纪律意识较强;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 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福安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1号楼四层);4.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岗位要求,筛选报名者简历,并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1年,试用期1个月,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试用期工资30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3300元(含五险)。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2.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确认→简历筛选→面试通知→面试考核→择优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