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鼎市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大队70名警务辅助人员(男性57名,女性1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报名对象需符合以下全部报名基本条件,且无任何不得报名情形: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身高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8公斤; 5.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文身、无残疾、无明显疤痕;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反辅警管理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一)公告发布 招聘简章与岗位信息在“幸福福鼎”“福鼎警讯”“福鼎就业”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法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4月14日; 2.报名地点:福鼎市公安局政工室(桐城街道太姥大道380号、公安局办公大楼706室),联系电话:0593-7961959;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驾驶证、系退役士兵的应提供义务兵退役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及报考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技术特长等其他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福鼎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者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但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初审材料通过后,工作人员将电话或短信沟通确认,未收到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即视为初审未通过,敬请谅解。 测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排名靠前者由福鼎市公安局通知参加体能测试,并按最终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一)笔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公安知识等。 (二)面试 了解个人、家庭及履职素质等基本情况。重点考察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责任心情况(面试成绩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形式进行。 (三)体能测试 笔试、面试合格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福鼎市公安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总分中,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费。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当场进行复查。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应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 (二)考察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一)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福鼎市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视情进行递补。 (二)录用 福鼎市公安局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期间应接受用人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三)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薪资待遇 辅警按照年薪包干5.5万元起(包含单位和个人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的标准发放薪资,薪资待遇根据辅警相关管理办法调整。 (一)本简章由福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期间咨询电话:7961959(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福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福鼎市公安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