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闽人发〔2006〕10、11号、榕人综〔2011〕100号、闽教规〔2022〕3号及榕政办〔2021〕65号等文件精神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以下简称“参聘教师”),现将罗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通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满18周岁;
6. 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罗源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和聘用制编外教师;
9.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职人员报名,必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的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罗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参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参聘教师的待遇及管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教师实际情况执行。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3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可放宽至2023年8月16日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1.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招聘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中职学校招聘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岗位名称(如:报考岗位:中职**教师)。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审核不合格错过时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 网络报名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报名收费标准: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报名资格初审
罗源县教育局将及时对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行招聘资格(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确需招考的岗位,经增加信息发布媒体并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教育局同意报县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通告。
四、考试
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3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 应聘人员均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有关事项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高级职业中学(专业类)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原始成绩计算方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
2.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10日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3.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 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笔试原始成绩为150分,则先换算成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时间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二)面试
1.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 面试前将另行制定面试方案,明确面试的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成绩计算方法、面试领导机构、面试评委组成以及监督纪律要求等。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3. 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中小学(特教)、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者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和回答专家提问(部分岗位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测试),高级职业中学(专业类)教师岗位报考者面试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与现场操作,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幼儿园面试内容包括说唱弹跳画,面试教材为幼儿园领域活动教材。
4.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同一岗位多个面试组评分办法。由于各组考官评分标准可能不一致,容易造成不同面试组成绩出现普遍较高或较低等整体性差异。为了避免因评分标准不同造成的误差,我局拟在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超过30人,且分组大于2组时,采用“修正系数法”保证公平,具体做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现场宣布的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均将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6.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为综合成绩,高级职业中学(专业类)教师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满分100分)的40%,面试(含片断教学与现场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中片断教学成绩占40%,现场操作成绩占60%)折算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7. 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1.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应为合格。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 县教育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另行安排。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定岗和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罗源县教育局按不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拟聘人员自主择校,定岗任教。无特殊情况,拟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择校定岗或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被聘用资格。完成自主择校定岗程序之后,本年度招聘过程即告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或补充招聘。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说明
1. 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 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通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 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 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通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九、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91-26837730。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罗源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罗源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通告由罗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