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区属人力资源服务国有企业,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托,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折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2022年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
1.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服从领导、能够积极配合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法律法规不适合应录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 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周末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简历。
(三)报名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平潭县潭城镇城中居委会翠园中路盛林庄1号)
联系人:林晓云
电话:0591-24138776 18950388891
(四)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1.面试要求:持身份证原件、福建健康码、行程码等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公示
体检项目参照一般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按规定程序,对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情况下,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六、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审核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事宜将以公告、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请考生随时留意本次招聘的公告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负责解释。